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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和防火法典序

  • 更新时间:2021-04-1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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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范以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和相关单位,根据GB 50016-2006和GB 50045-95(2005年版)制定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建规[2007]125号和建规[2009]94号文件为基础。在本规范的修订过程中,我们将遵循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消防,“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入吸取近年来我国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的实践经验和消防科技的成就,深入调研工程建设、疑难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规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开展了大量的研究项目、技术研讨和必要的实验。单位关于设计,生产,建设和消防的监督、研究和教学的意见被广泛征求,经审查最终定稿。本规范共分12章3个附录,主要内容为:生产及仓储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公众建筑,工业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及公众建筑的分类要求及民用建筑其构件的耐火等级及耐火性分类,建筑中防火区的分离工业,建筑和防爆;的基本措施和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之间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防火间距、布置组及甲、乙、丙类液体和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储量的基本要求;结构建筑和工程,防火设计,交通隧道的基本要求以及建筑各类救援设施,应设置的基本要求如场地、消防车道和电梯、消防,为了满足消防救援的要求,防火、建筑、规范的路线中对供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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