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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路的设计有什么要求?

  • 更新时间:2021-06-04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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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消防,室外的供水网络应该是布置成环。在建设,前期,当环形管网难以使用时,可以使用支管网,但应考虑将来接入环形管网的可能性。同时,在用水量超过20L/s的单位(如消防,应设置防水池。一般生活在建筑和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如果消防用水量不大,比如消防用水量小于15L/s,且环状管网难以设置,可采用支管网,消防用水安全问题可由消防团队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障。


  (2)环形管网的主水管和环形管网的水管应不少于两条。当其中一个出现故障时,剩余的主要管道应该仍然能够通过消防的总用水量


  (3)为了保证消防用水,避免个别管段损坏造成管网供水中断,环形管道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消防栓数量不超过5个。网上管道的消防阀门应在管网节点处按照“N-L”的原则设置(N为管段数,如三通管处需要布置的阀门数量为3-1=2),两个阀门之间的管道消防栓数量不得超过5个,以供验证。如果数量超过5,应增加消防阀门。


  (4)在设计企业、单位,室外、消防,的供水管网中,消防的布置在着火点的用水量应根据同一时间的火灾次数,在管网最不利点计算。当生产和生活用水量达到最高日流量和最大大小流量时,消防的每秒用水量仍应得到保证。


  (5)消防,室外供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毫米。


  (6)消防,室外供水管道的流速不应大于2.5m/s


  (7)当单位的消防管网和生产网在不造成生产事故的前提下分为两个独立的供水系统,时,低压消防管网可通过连接管与生产网连接,或在生产的网上设置消火栓,生产network可作为消防管network的备用水源。但是,当生产使用的水改为消防,使用的水时,打开和关闭的阀门数量不应超过两个,也不应超过5分钟。需要指出的是,消防向设计,系统,供水时,生产管网的水源不应作为消防,的主要水源,消防管管网的流量仍应满足用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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